王三桂指出,扶贫后工作的关键是做好衔接工作。推进乡村振兴,不能忘记那些脱贫致富的人。我们必须保持援助政策的连续性,不能让脱离贫困的人民再次落后。
“意见”提出,在五年的过渡期,有必要保持总体稳定的主要援助政策,改善动态监测和援助机制防止回到贫困,巩固“两个不用担心和三个保障”的结果,并做好后续支持扶贫搬迁和安置。防止贫困反弹。
与此同时,《意见》对农村和西部扶贫地区低收入人群制定了一系列救助措施。
对于农村低收入人群,《意见》建议加强监测,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群风险点的早发现、早救助。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,科学界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,提高政策准确性。织紧了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的底线。
关于扶贫地区,《意见》提出,将一批农村振兴重点县集中部署在西部地区的扶贫县,从财政、金融、土地、人才、基础设施建设、公共服务等方面集中支持,加强扶持力度。区域发展的能力。
同时,坚持和完善东西方之间的合作和对口支持,以及社会力量在援助机制中的参与。